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5-09-16 12:38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一、补贴范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自申请之日起享受补贴最长24个月。补贴应按规定依法纳税。
三、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请咨询各地办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同一政策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异地申请。
3.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一卡通”账户,请确保提供的社保“一卡通”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4.办理机构及相关要求详见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等6项补贴申请公告》(http://rsj.jlcity.gov.cn/gg/202409/t20240906_1225603.html)。
来源: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初审:李俊芬
复审:陈乙莹
终审:孙洪勇
 
 
 
 

 
                         
		  
                         
                        
 
                                         
                     
                     
                             吉公网安备:2202030200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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