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积极的就业优惠政策,减轻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和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负担,吉林市龙潭区从2025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受理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当年缴费人员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保补贴的范围和期限
(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1.本人初次申领社保补贴时,女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至今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继续申报补贴至退休(最多至女50周岁男60周岁)。
2.本人初次申领补贴时,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的,至今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申报补贴至3年期满(最多至女50周岁男60周岁)。
3.2008年年底前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且在2025年年底前即时达到女45周岁、男55周岁的人员可继续申报至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
4.今年初次申领补贴的,女未满45周岁、男未满55周岁人员,只享受政策3年;女年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以上人员,可一直享受补贴政策至法定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最多至女50周岁男60周岁)。
(二)吉林籍高校毕业生。
1.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
2.离校2年内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2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2年。
(三)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
(四)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二、补贴比例
按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补贴。(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是指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和100%为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超出100%为基数缴费的,按最高100%缴费的实际总额计算。)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口地(常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2.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
3.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脱贫人口身份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申报。
4.以非城镇户籍认定大龄失业人员身份的,需持认定时提供的城镇常住人员材料(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等)作为佐证材料办理。
四、自2025年1月开始,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以上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均可同步享受50%医疗保险补贴政策,需要等待至2025年度12月医保缴费完成后方可申报。
注:1.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功能;
2.缴费系统数据推送延时,申报补贴人员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
龙潭区就业服务局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初审:孙旭东
复审:陈乙莹
终审:刘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