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6-02-06 08:51
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扩征火工用地建设项目(总库区)-储存能力建设613号建筑物项目,于2025年09月09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后经审核,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在公示期内持相关欠薪凭证(欠条、考勤、工资表)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向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潭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吉林市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来源: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初审:刘妙妍
复审:陈乙莹
终审:徐海波


吉公网安备:2202030200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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