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5-12-04 09:01
个体人员参保登记那些事儿!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条件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要件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需建立临时账户者(省外户籍,男性大于 50 周岁,女性大于 40 周岁),应提供户口簿。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参保人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个体人员参保登记”功能,核实及录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联系电话、国籍、参加工作日期、参保机构、户口所在地、本次参保日期等基本信息。其中参保时间最早为申请当年1月1日。
2、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持有效证件,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吉林市工商银行部分网点办理。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初审:史桓语
复审:陈乙莹
终审: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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